为自己辩护
【为自己辩护】
我一向注意到,哪怕是知识文化素养很高的人,对于他们自己的心理活动,如果是十分古怪的话,普遍都是缺乏勇气把它们讲出来,不敢把它们告诉别人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害怕,万一他们把这类古怪内心活动讲了出来,而听的人内心生活中从来没有过类似的体验,听了反而会对他们产生怀疑,或者是笑话他们。
一个老实的旅行者看到了什么怪异的动物,比方说海蟒吧,他把它讲给别人听可以毫不担心,然而同一位旅行者,如果他有什么怪异的预感。冲动、匪夷所思、幻觉、乱梦或者其他心象,在他考虑是不是可以讲出来以前,就会慎而又慎,十分犹豫了。
对于这种难以告人、守口如瓶的情况,我还必须加上一句,而且由于这样的事情含混费解,很不容易讲清楚。这不比讲述客观实际的事物,这种主观的体验我们不习惯于表达。结果就是这样,大量这一类体验难得听到,听到的也语焉不详。
我这里要给大家讲一件我亲身经历的这种怪事,不过我讲这件事,丝毫不打算提出什么主张,也不打算反对或者支持什么主张。这类故事我还是听说过的。我知道柏林一位书商的故事,我研究了大卫·布鲁斯特爵士所述关于一位已故的皇家天文学家夫人的事件,我还仔细追查过我私人亲友圈子里一桩鬼魂出现的十分值得注意的怪事。必须指出,后面那件事的见鬼者(一位太太)跟我完全无亲无故,在血缘方面连一点边也搭不上。因此大家可别以为我遗传有什么特异之处。没有,一丁点儿也没有。如果这么想就太无稽了。而且在我要说的这件怪事之前,我从来没有过任何类似的经验,而在这件事以后,我也从来再没有过任何类似的经验。
话说那时候(年代在多久以前并不重要)美国发生了一桩谋杀案,一时十分轰动。
老实说,谋杀案层出不穷,耸人听闻的杀人案我们都听够了,只要可能,我恨不得把这一桩谋杀案的杀人凶犯在我的记忆中埋葬掉,因为他的尸体也早已埋在纽盖特监狱,伦敦一座著名的监狱里了。一九o二年已经拆掉。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在这里有意回避而不去直接提示这名杀人犯的个人特征。
当这桩谋杀案刚被发现时,完全没有怀疑到——或者应该说,就我所知,任何报纸都没有作出暗示,表示已经怀疑到——那个后来才被捕审判的人。既然报上当时根本没有提到过他,自然就不可能在报上对他的相貌特征等等做什么报道了。这一点是非记住不可的。
那天吃早餐时候,我翻开刚送来的报纸,看到一条新闻,说是刚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对这条新闻深感兴趣,于是仔细地读了。我至少读了两遍,如果不是读了三遍的话。谋杀案是在一间卧室里发生的。
当我把报纸放下来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一闪,一样东西在我的眼前闪过,掠过,飘过——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这种景象我简直找不到确切的话来形容,——在这一闪中,我竟看到那间卧室在我的卧室里飘过,就像一幅简直不可能地画在流水中的图画。但它虽然一闪而过,画面却十分清晰,清晰得我看清楚了——同时带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卧室里的床上是空的,上面并没有尸体。
我产生这个古怪的幻觉,可不是在一个神秘的场所,而是在我的家,在离圣詹姆斯大街街口不远的皮卡迪利大街一座大楼的单人套间里。房间刚粉刷一新。当时我正坐在安乐椅上,当我产生这种幻觉的时候,椅子也随之奇怪地震动了一下,离开了一点原来位置(不过我要说明,椅子脚下安着小脚轮,是很容易滑动的)。我于是站起来,走到一个窗口(我的房间在二楼,一共有两个窗子),去看看下面皮卡迪利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东西,好让眼睛休息休息,透一口气。
这时候是晴朗的秋天早晨,街上很热闹。风很大,我看下去时,风从公园里刮来了许多落叶,把它们卷成一大团,打着转,像根圆柱似的。这圆柱倒下来,树叶散开了,我看见有两个人打街那头从西向东走来。他们一个跟着另一个。走在前面的人常常回过头来。第二个人在后面跟着他,离开约三十步,用威胁的样子举起了右手。这样在大街上公然举手威胁,不禁引起了我的注意,而叫人纳闷的是,竟没有一个路人注意他们。
这两个人在路人之间一路绕着路人们走,十分轻盈,也不要人让路?膊慌龅饺耍裁挥腥俗廴タ此恰?/p>
正当他们经过我的窗口时,他们双双抬起了头对我望。我清楚地看到了他们的两张脸。我并没有有意地注意他们的脸,在每张脸上我都没有注意到什么特别的东西,只记得走在前面的那个人脸上眉头紧锁,而跟在他后面的那个人脸上是浑浊的蜡的颜色。
我是一个单身汉,我的男仆和他的妻子跟我成了一家人。我在一家银行的支行工作,我希望当一个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能照理轻松一些。正当我需要改变一下的时候,那年秋天他们让我留在城里。我没有病,但也不很好。我的读者会认为我生活单调呆板,身心疲倦,这正是我产生那种奇怪感觉的合理原因。但是我的一位很有名望的医生确定,我当时的健康状态并没有问题。
好,随着那起谋杀案的情况日益明朗,公众对它也就越来越关注了,然而我相反,一点也不再在意,每天新闻够多的。不过我总算知道,杀人嫌疑犯已经找到,受到指控,将在纽盖特受审。我也知道,由于此案引起公愤,会使人产生先入之见,再加上需要时间准备,刑事法庭推迟了开庭日期。我也许还知道要推迟到什么时候吧,但是我想下来,我相信我并不知道。
我的起居室、卧室和梳妆室都在一层楼上。梳妆室没有别的出口,只能通过卧室。
说实在的,梳妆室是还有一扇门,本来是通楼梯口的,但是那门已经好几年让我的洗澡用具挡住,干脆用板条河上,封死了。
一天夜里,已经很晚,我站在卧室里,在我的男仆要去睡前吩咐他几句话。我面对梳妆室唯一可以通的门,门是关着的。我的男仆则背对着它。正当我在对男仆说话的时候,我看见那扇门打开了,有一个人从里面望出来,而且很热切很神秘地招呼我。他正是我在窗口看到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走的两个人当中后面的一个,也就是脸上是浑浊的蜡那种颜色的一个。
那人招呼过我以后,把身子缩回去,把门关上了。我随即穿过卧室,走过去把梳妆室门打开,往里面看。我手里已经拿过了一支点着的蜡烛。我内心有一种感觉,我在梳妆室里不会看到那个人的,我果然没有看到他在里面。
我意识到我的男仆正站在卧室里愣着,就转过身来对他说:“德里克,你能相信吗,在我冷静的意识里,我觉得我看见一个鬼
当我的手放到他的胸前时,他猛然浑身剧烈地发抖,说:“噢,天啊,是的!一个死人在招呼!”
德里克是我二十多年不离的忠实仆人,在我这样碰他以前,我不相信他曾有什么印象见过这种东西。我碰他一碰时他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我深信他是出于迷信而从我这里得到这种印象的。
我吩咐德里克给我拿点白兰地酒来。我给了他一小杯,我也很高兴自己喝了一小杯。关于那天晚上发生的现象,我一句话也没有对他说。
我反复想,那张睑除了那天偶然在下面皮卡迪利大街上见过以外,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把他在梳妆室房门口招呼我的表情,和我站在楼上窗口时他看我的样子相比较,我不禁得出一个结论,第一次看见时他要使我牢牢记得他,而第二次看见时,他断定我一看见他就马上把他想起来了。
那天夜里我心里很不舒服,虽然很难解释,但我觉得他肯定不会回来了。天快亮时我沉沉入睡,是德里克进我的卧室把我吵醒的。他进来时手里拿着一张纸。
这是一份通知书,看来为了这份通知书,德里克和送通知书来的人还在门口吵了一阵。这份通知书是要我担任老贝利街中央刑事法院即将开庭审讯的一件案子的陪审团成员。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陪审团,这一点德里克很清楚。
因此他相信——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想法有没有道理,——这种陪审团照例应该从资格比我低的人当中挑选,于是他起先拒绝收下这份通知书。送交通知书的人对这件事非常冷淡。他说,我去不去参加不关他的事,通知书送到了,他就没事了,至于去不去参加该我自己负责,他管不着。
到底是照通知书上说的做,还是置之不理呢,我犹豫了一两天。我对这种事情一点也没有兴趣,也没有一点儿神秘的好奇感。这话,和我在这里所说的其他话一样,是千真万确的。然而最后,为了打破我那种单调刻板的生活,我还是决定去了。
指定的开庭日子,那天早晨是十一月里一个阴冷的早晨。皮卡迪利大街上笼罩着棕黄色的浓雾,到了法院那里,都变得黑沉沉的了。我看到法院的走廊和楼梯都点着煤气灯,法庭也由煤气灯照亮着。在我被官员带进老法庭,看到里面挤满了人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一天要审讯那个杀人犯。甚至在好容易被带进老法庭之前,我连通知书要我到两个法庭中的哪一个去都不知道。
我在指定给陪审团成员等待的位于上坐下后,透过迷雾和人群浓重的呼吸雾气,放眼尽可能看清楚法庭内的情况。我看到大窗外面黑雾像是一块黑色的大窗帘,还听到街上车轮辆着铺在路上的稻草和模酸皮渣的沉闷声音、人的嗡嗡声、偶尔一下尖厉的哨声和大声唱歌的声音。不久,两位法官走进法庭,在他们的位子上坐下。法庭里一下子可怕地轰轰响起来。通知把杀人犯押上被告席。杀人犯出现了。就在这一刹那,我认出了他,他就是走在皮卡迪利大街l的两个人当中前面的一个。
如果就在这时候点名叫到我的名字的话,我怀疑我是不是会听见并且回答一声“到”。幸亏我的名字排在陪审团成员名单上的第六或者第八名,因此叫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能回答一声“到”了。